梳理多起“杀子”案后,可怕的真相逐一浮出水面



特别提示:本文转载自经藏之声。






01

 

随着人类的“进步”,最阴暗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一个父亲,为了讨好情妇,为了不让以死相逼的情妇心灵受伤,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孩子。

 

前几日,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开庭审理,杀死两个孩子的亲生父亲张波与情妇叶诚尘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案件择日宣判。



开庭中作案细节逐一被公布,网友们震惊了,并且纷纷在问:他们,何时判死刑?更有敢于在节目中直言的主持人说:“这对狗男女,什么时候判死刑?”

 

如果不是狠毒了这两人,谁又会如此关注什么时候让他们死呢?

 

02

 

虎毒,尚且不食子,但人却比老虎更恶,人敢“吃”孩子。

 

都说血浓于水,但搜搜过往的新闻就会发现,类似“杀子”案,还真是不少。


1985年到2003年,台湾男子连续杀害六人,其中就有一名亲生子,就为骗保。

 

2003年,江苏丹阳的一个父亲,将5岁的儿子推下池塘,因急于理赔,被人们发现他是为了骗保骗钱亲手杀子。

 

2017年,一27岁男子为了保险金,伪造了煤气中毒现场,自己捂死了7岁的儿子。

 

2020年,湖南男子将智障儿,推入大海骗保。

 

有为了钱的,也有为了情的。

 

除了张波与叶诚尘这个案件,清末还曾发生一起,一个粮油店女老板在丈夫重病时与人私通,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把她的奸情告知于天下,就将儿子杀死了,还要求12岁的女儿一起参与毁尸灭迹。


以上,大概只是杀子案的冰山一角,还有很多没报道出的案件,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03

 

看了这些案件,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一个自私的人真的太可怕了,因为自私,一个人能变成敢于对自己孩子下手的恶魔。因为自私,一个人能没有人性,虽然披着人皮,但却做着畜生都不会做的事情。

 

如果以佛教的观点来看,自私并不是今生才有的。从前,在僧团中,有一个很自私的比丘尼,她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求,常常吓唬其他比丘。

 

一次,自私的比丘尼与其他同修一同到村中乞食,自私的比丘尼知道在村中有一家人,常常会供养一些好吃的,她为了自己独享,就告诉其他比丘尼那个地方常常有可怕的大象。于是,其他比丘尼就远离那个地方。

 

自私的比丘尼独自去接受美食供养,谁料那个地方正好有一条疯狗,径直就向她冲过来,躲闪中,比丘尼受伤,别人送回了僧团。

 

“她不让我们去,她却自己去,原来就是为了独享美食。”很快,自私的比丘尼被人戳穿。

 

佛陀知道这件事后,告诉弟子们,这位自私的比丘尼的自私心并不是现在才有的,而是过去世她还是一只鸟时就这样,并且还因为她的自私,被飞驰而来的车子从身上碾过,裂成了两段而亡。

在佛学中,有同行等流果的概念,指的就是今世与前世所造的业相同,前世喜欢造什么业,今生就喜欢造什么业。

 

那些今生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杀子的人,完完全全就是因为前世也是自私的人,今生才会如此自私所致,并且,在不断的轮回中,这种自私心是越来越强的。

 

就像张波与叶诚尘这两个人,如果不是累世累劫的自私积累到了极致,又如何能连一对孩子都容不下?为了讨好情妇,亲手杀子;知道对方有孩子,要么接受要么分开,正确的两条路都没选,竟然因自己想要独占这个男人,就多次以死相逼,要杀死孩子?

 

人性中的自私,到了张波与叶诚尘这个“级别”,怎么也该到头了吧!

04
 


就在案件审理中,可笑的事情发生了。为了给自己减轻刑罚,张波与叶诚尘在法庭上翻了脸,纷纷指责对方才是主犯。


在我国法律中,主犯的罪责要大过从犯。但是,一起案件只有主犯没有从犯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并不是实际执行犯罪的人才是主犯,在一起案件中,策划、鼓动他人实施犯罪的,也可构成主犯。

 

因为自私,杀了孩子,因为自私,沆瀣一气的两人翻了脸。极度自私的人,真的太丑陋了。


自私是人的本性,亦或是人保护自己的本能,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但请控制自己的自私心,自私心的不断膨胀,绝对不是好事。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当你不断的自私把自己变成魔鬼时,这个魔鬼也会把你反噬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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